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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小小“提醒函”念好监督“紧箍咒”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4-04-09 10:21:13  打印

“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把12388投诉中暴露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督促开发企业解决问题,监督指导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服务行为,做到举一反三。”
  “清明将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文明祭祀,坚决做到‘八个严禁’,深化纠治‘四风’。”
  日前,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连续向监督单位发出了一份履职提醒函、一份廉洁过节提醒函。这是派驻机构以“提醒函”念好监督“紧箍咒”的一个缩影。
  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跟进监督、贴身监督作用,围绕派驻监督职责,聚焦“关键少数”,突出“重点领域”,盯紧“重要节点”,对被监督单位存在的履职不规范、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及时以工作提醒函的方式反馈,督促整改落实,真正实现“抓前端、治未病”。
  “提醒的看似都是日常工作中的‘小节小事’,实际是针对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量身定制’,为驻在单位的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驻县市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为杜绝提醒函一发了之,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将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坚持跟踪督办,做到发出一份提醒,着力解决一类问题。
  据悉,今年以来,该县16个派驻(出)机构共制发党风廉政工作提醒、提示函30件,开展日常监督33次,发现问题37个,整改37个,纪律作风“探头”和日常监督“前哨”作用不断擦亮。
  “派驻机构作为‘常驻不走的巡察组’,我们将持续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用好用活‘工作提醒’,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推动监督执纪关口前移,真正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防止小错酿大祸。”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供稿:县纪委监委 通讯员:项亚专 审核:张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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