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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贯彻新《条例》 展现新作为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4-03-05 10:03:21  打印

“新《条例》新增2章11条,全面总结政治巡视巡察深化发展实践,明确要紧盯权力和责任强化政治监督,这给我们开展政治巡察指明了方向……”
  “学习新《条例》,加深了我对巡察工作的理解掌握,特别是新增对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巡察对象、巡察内容,将更有力指导我们精准开展政治巡察……”
  近日,一场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研讨会在宿松县委巡察机构举行,该县以学习贯彻新《条例》为契机,全面总结巡察工作新经验新做法,不断展现新时代巡察工作新作为。
  “‘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新《条例》专列一条对加强‘一把手’监督作出规定。本轮巡察中我们突出将‘一把手’对党忠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共形成‘一把手’专题材料8份,并提供给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作为其日常监督的重要参考。”在交流研讨会上,县委第二巡察组长尹向阳说道。
  “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新《条例》单列一章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规定,这充分表明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县委巡察办副主任王苗苗表示,将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突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村级巡察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新《条例》首次将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巡察县(市、区)党委巡察范围。”县乡村振兴专项巡察组组长洪立表示,“2024年,我们将乡村振兴领域相关主管部门和‘322+N’示范创建单位作为巡察监督重点,首次自主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巡察发现该领域问题30个,问题线索2件,有力推动巡察向基层一线延伸。”
  “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一年,中共中央印发新《条例》,对指导今年巡察工作有重大意义,今年要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持严的主基调,发扬斗争精神,发现并推动解决与经济社会不相适应的短板弱项,不断增加巡察工作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冯军强调。(供稿:县纪委监委 通讯员:石小燕;审核:张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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