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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学习新《条例》 上好新春纪律教育“第一课”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4-02-21 10:44:40  打印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新修订的《条例》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靶向施治,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为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纪、精准执纪提供了遵循……”
  新年伊始,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开展纪法学习,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新年纪律教育的“第一课”,推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切实做到将学习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执纪监督中发现的一些普遍性、典型性问题靶向施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形的充实完善,再一次释放了从严纠治‘四风’的强烈信号,也为我们更加精准开展监督执纪提供了标尺。”在分组学习中,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深有感悟。
  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县纪委监委及时征订130余册,发到每一个干部手中,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纪检监察干部对修订充实的违纪情形和处分规定进行研学,力求精准把握违纪情形的内涵与外延。把《条例》学在经常、用在日常,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动者、执行者,同时把学习党章、贯彻《条例》和其他法规制度贯通起来,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接下来,县纪委监委将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对《条例》进行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强化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防治腐败。同时将把《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政治监督的重大任务,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的重要内容,持续学深悟透,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组织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融会贯通,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增强学习实效,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持续提升。(供稿;县纪委监委 通讯员:吴靓 审核:张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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