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宿松县直 > 部门动态
 部门动态

县纪委监委:严格“阅卷” 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4-01-24 10:03:12  打印

“从检察院的一名公诉人到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经手的案件有1000余件,涉及的人员既有科级干部也有普通党员,对我来说,官职虽有大小之分,但案件没有。党内警告看似影响不大,但对受处分人而言,我们的每一份处分文件都关系着他的政治生命、人身、名誉、财产等切身利益,容不得半点马虎,应该慎之又慎,必须当好‘阅卷’人……”近日,在县委全面从严治党调研座谈会上,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金先兵在交流发言时说道。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去年以来,宿松县纪委监委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以过硬的审理工作确保过硬的案件质量。
  “审查对象董某某违规兼职取酬一案中,其收受他人财物问题还存在疑点,应该提供其他证据材料。”在对一起干部违纪案件的案卷材料进行初评时,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向案件承办部门提出疑问,并开出了书面问题清单。
  为从源头上提高案件查办质效,该县纪委监委将评查标准前置、审理关口前移,化“事后”监督为“事前”提醒。向案件承办部门提供《案件审查调查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案件质量评查常见问题手册》等,提醒案件承办部门需注意事项,及时预警。在案件正式移送审理前,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案件进行“初评”,就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硬伤”和取证不规范、审批手续不齐全等列出问题清单;案件正式移送审理后,再次对此前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检查,确保案件审结前,所有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严格“阅卷”。该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对线索处置、案件初核、立案审批、审查调查取证等办案程序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核,倒逼审查调查部门不断提升案件办理的规范性。同时,对当事人谈话笔录、证人证言、相关书证与审查调查报告中所认定的事实是否一致,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形成闭环,职务犯罪案件中,证据之间是否排除合理怀疑等进行审查。结合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践,收集汇编《部分常见证据取证指引》,与办案部门共同提升办案质效。
  为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集体审议,慎重审议,客观分析违纪人员的违纪行为和危害后果,精准运用党纪条规,给予恰当的定性量纪。印发《乡案县审案件参考资料》,参照省纪委《关于追究“酒驾”“醉驾”党员、公职人员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工作指引》,对于公检法移送的案件,在全县范围内做好量纪统一,确保精准执纪执法。
  2023年至今,该县纪委监委共审结自办案件62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5人;乡案县审审结案件178件。(供稿:县纪委监委 通讯员:张婷芳;审核:石火旺)




上一篇:县交通运输局慰问巡游出租车专项整治一线同志

下一篇:县应急局:“面上”统筹发力 “点上”深入排查

Copyright 2017 宿松县直机关党建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宿松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主办     邮箱:ssxzgw@163.com 皖ICP备17028265号-1

电话:0556-7821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