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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委编办:认真贯彻“一改两为”精神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3-04-10 15:33:33  打印
宿松县委编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会议精神,围绕“双招双引”的事前、事中、事后,聚焦招商、营商、安商统筹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备,夯实全链条管理服务体系,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优化管理组织架构,夯实工作基础。优化调整县招商中心“三定”方案,更加突出招商引资总体规划设计职能,增加专业技术性领导职务,强化专业技术工作力量;在县政府办公室增设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监督室,同时调剂增加有关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统筹指导、协调全县营商环境工作。设立县人才发展促进中心,配置县人才工作机构事业编制3名,为做好人才“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机构编制保障,助力招才引智。
  构建为企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聚焦企业服务,整合企业诉求办理、帮办代办服务、服务企业发展等职责,组建县企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1名,建立诉求“一口收办”闭环机制,推行“一站式”“限时式”帮办服务,搭建政企沟通平台,构建安商服务一体化体系,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让企业无事不受扰,办事不求人,以高效安商助力专业招商。探索“带编入企”,核定专项事业编制5名,用好用活编制资源,帮助企业解决特殊人才招引困难, 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为推动实现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聚焦赋权扩能减负,激发发展活力。立足开发区经济发展主战场定位,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实施“管委会+公司”发展新模式,优化调整县经开区管委会“三定”方案,对社会管理事务进行了全面剥离,对职责交叉重复的业务机构进行撤并,理顺职责关系,提高效率效能。围绕企业投资立项到投产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灵活使用赋予受理权、委托下放、下放审核权等3种方式赋予县经开区26项县级审批权限,不断强化要素保障,推动要素向开发区聚集,激发市场活力。(供稿单位:宿松县委编办;撰稿人:余巍;审核人:石红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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