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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再次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集中学习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06-01 09:07:30  打印
5月29日,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再次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集中学习,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书记、主任石立主持会议,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通过集中学习,使中心党组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全面掌握党组的主体责任、落实、监督等内容。
  学习认为,中心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严格执行中心党组工作规则,结合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项革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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