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检察院荣获全省2018年度“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7-19 09:41:20 打印
7月18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全省检察机关2018年度“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评选结果的通报》,经过民主推荐、层层审核把关,省院党组研究决定对18个“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宿松县人民检察院位列其中。据悉,安庆地区检察机关仅宿松县人民检察院获此殊荣。
近年来,该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十二字”总要求,奋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多项核心业务进入全市第一方阵,近两年连续荣获全市基层检察院综合考核第一名,连续五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优秀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方唐亮)
近年来,该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十二字”总要求,奋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多项核心业务进入全市第一方阵,近两年连续荣获全市基层检察院综合考核第一名,连续五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优秀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方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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