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推进县直单位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直工发[2017]10号)要求,经研究,县直机关工委决定从11月9日起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进行验收。请各单位对前期督查发现并反馈的问题抓紧时间整改、补缺补差,自评达标后于11月9日前向县直工委报送申报验收材料。
宿松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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